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我市网约车客运市场,现发布2021年三明市网约车客运市场投资风险预警通告,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一、我市出租汽车市场运力现状
二、风险提示
(一)目前,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持有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数量已达到一定规模,已可以基本满足我市的市场需求,建议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科学规避投资风险。
(二)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合作(租赁)公司名下,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经营,易出现车辆权属不清,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维权困难以及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承担连带责任等。
(三)受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资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等正规途径了解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规定等相关政策,不要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非法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四)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 非新购车辆申请加入网约车,其经营期限按使用年限相应折减,折减时间为车辆登记使用日至网约车运输证登记日。
(五)网约车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网约车平台,可以在不同平台间转籍。
六)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利益分配方式不同,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者在办理网约车相关证件后,并不能确保进入相应的平台公司并获得预期的派单或收益。
现阶段,鉴于我市进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市场呈现资金投入上升快的趋势,而经营收益稳定度不够、城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运量增长空间不稳定、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旗下车辆运营情况差距较大、个别网约车平台调整接入条件和派单规则等因素,特向社会发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进入风险预警,建议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企业认真调研我市网约车市场需求、深入了解网约车相关政策,合理评估风险,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或经济损失。
附件: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2. 关于印发《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交运〔2018〕22号)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