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由于政策的不完善,导致一些地方跳梁小丑变了法的欺服老百姓。上级城市都合法了,你特么一县城还违法。

出行路上捎上顺路的乘客,

一方面车主能分摊燃油费,

另一方面还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作为一种共享出行的方式,

许多平台都推出了顺风车业务。

那么这项业务能开展吗?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近日,来自福州连江的车主林先生反映,他在今年9月30日下班的途中使用了哈啰出行的顺风车业务,而就在林先生接到乘客时被执法人员拦住并告知,他涉嫌从事非法运营,随后几天林先生的车辆被扣,还被处以了10000的罚款。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使用哈啰顺风车 车主遭扣车罚款

林先生表示,他在去年12月份注册成为了哈啰顺风车的车主,想着能够利用哈啰平台跟顺路乘客分摊一些油费。然而在9月30日,林先生说他在下班途中刚刚接到乘客时,就被连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截停了。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车主 林先生

要我出示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约车驾驶证,我当下就懵了,当时我也是一头雾水,因为平台一直没告诉我需要这个这个证件,没办法提供,车辆被扣掉了,就说我们是非法营运。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林先生提供了一张部门开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上面写道车主林先生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并处以了一万元的罚金。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车主 林先生

执法部门是认为我违反了,网络预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第一项的规定,是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违法行为。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车主希望平台承担损失

为此,林先生十分委屈和气愤,随后他找到了哈啰顺风车的客服,但让他纳闷的是,哈啰平台又告知他顺风车业务并不属于网约车的营运范围,不需要相关证件。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哈啰客服:非 不需要执照

当天,记者也咨询了哈啰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哈啰出行客服

我们这边是非营运的性质,只要是个人家的小客车,就可以正常地注册顺丰车的车主,因为我们这边和您当地定位的城市福州,是已经开通我们这个顺风车业务的,是可以正常进行运营的,都是有进行公安系统和交通管理局,有进行备案的,都是属于合法的行为,请您不用担心。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部门:哈啰顺风车在福州不合法

那么哈啰顺风车平台在福州能否开展顺风车业务呢?关于此问题,记者找到了当天查处林先生车辆的连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使用哈啰顺风车业务,车主遭扣车罚款一万元!部门回应哈啰顺风车未经备案

林副大队长表示,目前所有平台在连江开展顺风车业务,都是不被允许的,此外,他也提到了开展顺风车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

福州市连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林建辛

根据福州市网络出预约管理实施条例,顺风车指的就是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合乘,小客车出行要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车合乘的次数不能够超过四次;

第二,不以盈利为目的,仅限于分摊燃料费以及通行费用;

第三,合乘运行的区域,仅限于福州市区内,不包括连江县区;

第四,提供这些合乘小客车信息的平台,应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相关信息,接入我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对于目前哈啰顺风车对于车主的回复,连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表示,他们也会向上一级反映情况。

车主开展顺风车业务并不是不行,执法部门也希望车主能够先了解平台的具体信息后再开展,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同时,也提醒我们广大的朋友,选择顺风车, 网约车服务,一定要找一些合法合规的信息平台,广大乘客出行,要选择一些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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