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嘀嗒出行重新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披露公司主营的顺风车业务相关情况:一是顺风车业务占公司全部收入近九成,二是被处罚77次总计200万元,三是顺风车业务仍然存在各种风险。
招股书显示,嘀嗒出行主要提供顺风车和出租车网约化服务,2020年的收入为7.91亿元,顺风车收入7.06亿元,出租车网约服务收入3887万元,顺风车占公司收入比重为89.25%,接近九成。
招股书披露,嘀嗒出行顺风车业务一共接到了77宗行政罚款,每宗罚款5000元到 30000元不等,总计为200万元。不过,嘀嗒出行特别强调,上述情况不会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会产生任何重大财务损失,不会导致营运须作任何整改或暂停,也不会对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这显然并不是全部事实。去年12月7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指出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本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用户头像显示性别、开展长途城际服务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要求平台立行立改,修正顺风车产品,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网约车行业分析师表示,顺风车产品最大的风险来自于监管政策,相关部门由于一些原因下达行政指令,都会直接影响嘀嗒顺风车产品是否能正常开展,并且此前已有先例。嘀嗒出行相比其他平台,收入结构更为单一,完全无任何抗风险能力。
嘀嗒出行也在招股书中提到,多个地区的地方机关已颁布监管顺风车的规定,由于应用、诠释及实施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无法保证完全遵守地方规则,且已经及可能继续面临申索、诉讼、仲裁、行政诉讼、政府调查及其他法律及监管程序。